賣 屋 一 般 程 序

A. 初步會面
  1. 選定賣方經紀人
  2. 給房子合乎市場的估價(CMA )
  3. 估計售屋後淨得款

B. 確定怎樣賣
  1. 與經紀人簽約,確定佣金比率及委托買賣之一般條款
  2. 準備房子售出前得整理及修復

C. 把房屋推出上市
  通常上市(即把房子推出讓潛在買主知道)的途徑包括﹕經紀人聯合上市屋服務網、網上售屋、各式媒體廣告、宣傳單、開放參觀......等

D. 處理買主出價書
  1. 考慮買主們各自的求售條件中,誰的最符合買主的期望
  2. 對於買主出價,賣主可能接受,回價、拒絕

E. 成交
  1. 買方出價書認可接受後,即進入公証期( Open Escrow ),選定的公証公司開始進行買賣過戶手續。
  2. 開始過戶手續,買主的定金支票首先交入公証公司,做為“押金”

F. 準備文件
  賣主應即提供屋住報告,周邊環境報告及其他合約中要求的相關文件等

G. 回應買方的修理要求
  買主在房屋檢查後,通常會提各項缺陷的修復要求,有些是基於規定必須要做的,有些則由買賣雙方同意即可

H. 選購房屋保修計劃
  通常賣主會為買主一項“房屋保修計劃”,以保障買主買了房子後不會立即須要花大錢修理房子或設備

J. 簽署產權讓渡書
  賣主在完成過戶前,須簽署產權讓渡書( GRAND DEED ),把產權移轉給買主

K. 完成過戶及取得售屋款
  一切過戶手續完成,賣主在( Close Escrow )之前可獲取扣取應付費用後的售屋款

L. 搬家及交鑰匙
  賣主應合約規定的時間內清出房子,並把鑰匙交付買主